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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巾纸付费成“潜规则”

发布时间:2010-02-25 点击:

  如今,在大排档、饭馆用餐时为餐巾纸付费似乎已成为“潜规则”,而精明的商家不失时机在餐巾纸上大做“广告”文章。商家能不能在餐巾纸上做广告?消费者该不该为这些“宣传资料”付费?

  近日,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餐饮店,发现多数的商家都会在餐巾纸“穿”上花花绿绿的“外衣”。“外衣”还印制了许多商家的广告信息,包括商家(分店)地址、电话、相关联系人等,有些商家还会将产品照片、价格,甚至宣传口号印在上面。据了解,这些印有广告信息的餐巾纸都是需要收费的,每包约为1元。就是这种“宣传资料”,大多数商家都没有告知或提醒消费者需要付费,许多消费者就这样“蒙查查”在不知情或未被提醒的情况下被消费了。不少市民表示,他们在很多餐厅、饭店就餐时都遇到过纸巾“未点先送,结账收钱”的情况,虽然也有不满,但是因为就一两块钱,所以都懒得计较。

  对此,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,他们对商家的这种做法看法不一。市民邓女士认为,餐厅将他们的信息印在餐巾纸的包装上,便于消费者了解该餐厅的信息,“有时候不知道想吃什么,拿着餐巾纸包装上的图看看,也就有想法了。”而经常在外用餐的林先生则表示,餐厅提供的这些纸巾,上面多数都有宣传口号,“很多都和图片上的相差很大,这样的宣传觉得反感”。也有市民向记者反映,餐厅这些需要收费的餐巾纸质量很差,纸巾很薄,质地粗糙,并且味道怪异。

  记者了解到,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禁止商家将餐巾纸作为广告载体的行为。法律界人士认为,餐巾纸属于餐厅的配套用品之一,收取费用是不合理的,但是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这种行为。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平等、公平的原则,顾客到餐厅消费时,如果饭店的餐巾纸需要收费,饭店必须在顾客消费之前明确告知,消费者在被告知后有自主选择的权利,如果饭店没有尽到明确告知的义务,而是在结账后直接收费,才告知消费者的话,消费者可以拒绝支付相关费用,并且有权向消费者委员会和工商管理部门投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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